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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鎮(zhèn)青皇北路道路工程評標報告

廣東東莞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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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標項目名稱 清溪鎮(zhèn)青皇北路道路工程
標段(包)名稱 清溪鎮(zhèn)青皇北路道路工程
評標結束時間 **** 14:40:34
公告內容
一、基本情況和數(shù)據(jù)

1、工程名稱:清溪鎮(zhèn)青皇北路道路工程

2、建設地點:東莞市****

3、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4、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5、規(guī)模:本工程南起現(xiàn)狀香山路,北至埔星東路,道路全長640米,規(guī)劃紅線寬28~36米,雙向四車道,設計速度40km/h,道路等級為城市****

6、本次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293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具體以開工令時間為準),計劃竣工驗收日期:****。

7、項目投資金額:****.96元。

8、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9、招標范圍:清溪鎮(zhèn)青皇北路道路工程(按招標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舊車行道改造、加寬段新建車行道路面、新建人行道、新建非機動車道、新舊路面搭接、渠化島、道路病害處理、道路脫空注漿加固等),2、園建工程(含拆除工程、圍墻翻新、簡約式護欄、地面鋪裝、公交站廳等),3、交通工程(含交通標線、標志牌、標志桿、其他交通設施、交通疏解等),4、綠化工程(含樹木遷移、喬木、灌木地被(養(yǎng)護期12個月)等),5、電氣工程(含照明工程、園林景觀電氣工程等),6、給排水工程(含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園林景觀給水工程等),7、海綿城市****

二、評標委員會組成情況

1、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本項目設立9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組建,其中3人(按規(guī)定不得超過委員會總人數(shù)的三分之一)由招標人自行確定,其余6人專家于****從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產(chǎn)生。

2、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詳見各附表。其中:專家二、專家四、專家七為招標人專家代表,專家一、專家三、專家五、專家六、專家八、專家九從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出產(chǎn)生。

3、評標委員會負責人

評標委員會所有成員一致推舉專家一為評標委員會負責人。

三、開標、評標情況

1、開標記錄:

(1)****09時30分在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5)召開投標會。

(2)參加投標的單位共10家,經(jīng)系統(tǒng)輔助審查及人工復核,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單位共10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詳見:招標工程投標資審及解密結果表。

(3)在線解密情況:至投標文件截止在線解密時間,共有10家投標單位解密成功,未解密成功的投標單位共0家。詳見:招標工程投標資審及解密結果表。

(4)通過資格審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標單位共10家,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單位共0家。

(5)投標單位對資格審查結果及解密結果提出異議情況:無。

(6)本次開啟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共10份,進行唱標,入圍投標單位共有10家。

(7)招標人將所有已解密的電子投標文件進行數(shù)據(jù)打包,然后導出到評標系統(tǒng)。

(8)投標會現(xiàn)場各方均無異議。

2、評標時間、地點:

(1)評標時間:****09:30時至****13:30時。

(2)評標地點: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評標室(14)。

3、參加評標會議的單位

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人);

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代理機構);

廣東省東莞市東部公證處(公證部門);

上述人員簽到情況詳見《評標會議情況記錄表》。

四、進入評標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一覽表

序號

投標人名稱

1

廣東廣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安達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3

廣州市天河建安建筑有限公司

4

江西省路橋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5

廣東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

廣州市市政工程機械施工有限公司

7

安徽新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8

廣東茂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9

廣東方和建設有限公司

10

廣東中榆建工有限公司

五、否決投標的情況說明

無。

六、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條款號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1

評標方法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優(yōu)先。

(2)以投標人企業(yè)最新年度凈資產(chǎn)較高的優(yōu)先;

(3)評標委員會視投標人情況綜合比較,投票確定其名次。

2.1.1

2.1.3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如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投標人的企業(yè)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所填報項目經(jīng)理的“擬委任的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資歷表”已由擬委任的項目經(jīng)理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所填報項目總工的“擬委任的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資歷表”已由擬委任的項目總工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和企業(yè)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和企業(yè)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

(6)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時,聯(lián)合體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了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了聯(lián)合體牽頭人。

(7)如投標人不具備擬分包工程所需的某專項工程相應資質或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11 款規(guī)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9)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標文件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14)投標文件未出現(xiàn)第二章投標人須知5.4款否決投標的規(guī)定。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如有),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款要求,投標文件報價信封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10項要求;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投標人的企業(yè)數(shù)字證書電子簽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及最高評標限價(如有)。

(4)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投標人若提交調價函,調價函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6項要求。

(7)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shù)據(jù)、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報價信封投標值一致?!具m用于工程量固化清單報價時】

(8)投標人若填寫書面工程量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報價表未出現(xiàn)缺項、缺頁;書面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報價信封投標值一致。【適用于采用招標人提供的書面工程量清單報價時】

2.1.2

資格評審標準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如企業(yè)所在地已取消企業(yè)銀行賬戶許可而無法提供開戶許可證的,則需附上開戶銀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或“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tǒng)查詢的基本賬戶信息截圖”);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7)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8)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9)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guī)定;

(10)以聯(lián)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獨立參與投標的,投標人 未同時參加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2.2.1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總分100分)

施工組織設計(A): 50 分

主要人員(B): 35 分

其他因素 (C)

技術能力: 15 分

履約信譽: 0 分

2.2.3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評標價的評審:

(1)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報價信封文字報價-暫估價-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

若投標人的評標價小于最高投標限價85%的,啟動澄清程序,要求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的,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否決其投標。當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因此種情況被否決;或當因此種情況被否決部分投標人后,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評標委員會認為競爭不足的情況出現(xiàn)時,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3.2.4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shù)量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時,按全部實際數(shù)量)通過詳細評審。

注:本條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況;如名次為 1,1,3,4,5,則前 5 名為 5 家投標人;如名次為1,2,3,4,5,5,則前 5 名為 6 家投標人,下同。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評分標準

條款號

評分因素

評分因素權重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分值

2.2.2 (1)

施工組織設計

20分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guī)劃

20分

(1)對項目的基本情況了解全面、準確,施工總體布置規(guī)劃、施工進度計劃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得(16-20】分(滿分分值的 80%~100%);

(2)滿足工程建設需要,施工總體布置規(guī)劃、施工進度計劃基本可行,得(12-16】分(滿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評定為不響應的,得12分(滿分分值的 60%)。

15分

重點、難點和關鍵工程的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

15分

(1)對項目重點、難點和關鍵工程認識分析透徹,能充分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積極采用“四新”技術,制定的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重點突出的,得(12-15】分(滿分分值的 80%~100%);

(2)對項目重點、難點和關鍵工程認識基本到位,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基本可行,重點較為突出的,得(9-12】分(滿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評定為不響應的, 得9分(滿分分值的 60%)。

15分

工期、質量、安全、環(huán)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15分

(1)能夠準確預判分析工期、質量、安全、環(huán)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標實現(xiàn)的主要影響因素,擬采取預防保證措施針對性強、科學有效,重點突出的,得(12-15】分(滿分分值的 80%~100%);

(2)對工期、質量、安全、環(huán)保、水保等風險有一定認識,預防保證措施基本可行,重點較為突出的,得(9-12】分(滿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評定為不響應的, 得9分(滿分分值的 60%)。

2.2.2 (2)

主要人員

35分

項目經(jīng)理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20分

項目經(jīng)理在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最低要求時,得20分。

項目總工(即項目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

15分

項目總工(即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最低要求時,得15分。

2.2.2 (3)

其他因素

技術能力

15分

投標人自****起至今每完成1項合同金額不小于900萬元的類似工程施工業(yè)績的,得7.5分,本項目最高得15分。

注:①類似業(yè)績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項目施工業(yè)績;②有效業(yè)績時間以竣工驗收的時間為準,一個合同為1項業(yè)績,不可重復計分;③有效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材料關鍵頁復印件,否則造成業(yè)績不被認可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履約信譽

0分

□信用等級分值(2.5分)

AA、A、B、C級單位的信用等級分得分分別為2.5、2.4、2.25、1.75分。

□信用等級分值(5分)

AA、A、B、C級單位的信用等級分得分分別為5、4.75、4.45、3.65分。

□信用等級分值(10分)

AA、A、B、C級單位的信用等級分得分分別為10、9.5、8.9、7.3分。

注:信用等級的確定原則遵循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款的規(guī)定。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條款號

補充或修改的內容

1

將評標辦法原文第1條“評標方法”改為“評標方法、組織及工作程序”,原文內容修改如下:

1.評標方法、組織及工作程序

1.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雙信封的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對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其他因素等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shù)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時,按全部實際數(shù)量)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2 評標組織

1.2.1 協(xié)助工作組

招標人可在評標工作開始前成立協(xié)助工作組,選派熟悉招標工作、政治素質高的人員組成,協(xié)助評標委員會工作。協(xié)助工作組人員的具體數(shù)量由招標人視評標工作量確定。

招標人可以協(xié)助評標委員會開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關信息:

(1)根據(jù)招標文件,編制評標使用的相應表格;

(2)對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校核(本步驟由招標人按本章的規(guī)定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校核和修正,評標委員會無需執(zhí)行本款);

(3)以評標標準和方法為依據(jù),列出投標文件相對于招標文件的所有偏差,并進行歸類匯總。

招標人不得對投標文件作出任何評價,不得故意遺漏或者片面摘錄,不得在評標委員會對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標人名稱。

1.2.2 評標委員會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按國家、廣東省等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評標委員會開始評標工作之前,首先聽取招標人、協(xié)助工作組關于工程情況和輔助工作的說明,并認真研讀招標文件,獲取評標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數(shù)據(jù);

(2)對協(xié)助工作組提供的評標工作用表和評標內容進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進行各項評審工作。

1.3 評審工作程序

(一)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

l、初步評審:包括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資格評審(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

2、詳細評審(評審打分):評標委員會首先對通過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對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其他因素等分別評審打分,并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shù)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的,按全部實際數(shù)量)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二)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

1、初步評審:

(1)只有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通過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才能繼續(xù)參加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的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

(2)報價算術性修正(本步驟由招標人按本章的規(guī)定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校核和修正,評標委員會無需執(zhí)行本款)。

2、詳細評審:計算評標價。

(三)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四)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如有)。

(五)按評標辦法規(guī)定按照第二個信封的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編寫評標報告。

3.2.3

將評標辦法范本原文第 3.2.3 項 細化如下: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 B C。

除履約信譽、技術能力得分外,投標文件各評分因素細分項得分均不應低于其權重分的60%,評分低于權重分值60%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計算投標人技術得分時:首先在評委技術評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評委對同一標段各投標人評分總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評委評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評委技術評分總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時,則取消其中1名評委的所有評分,具體辦法如下),再對各評分因素細分項中取消一個最高、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其算術平均值的和為投標人的最終技術得分,平均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1名評委所有評分的辦法一(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對比上述出現(xiàn)技術評分總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評委的次大差值(次大差值=某一評委技術評分總分的最高分-該評委技術評分總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評委所有評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則按隨機抽取的方式選定取消1名評委評分。

示例:同一評委對 5 名投標人技術評分總分分別為:6.65(最高分)、5.88、5.11、4.90(次低分)、4.55(最低分),則其最大差值為 2.1、次大差值為 6.65-4.90=1.75。

□取消其中1名評委所有評分的辦法二:按隨機抽取的方式選定取消1名評委評分。

注:本項適用于實際參與評審的評標委員會人數(shù)數(shù)量不少于 9 人單數(shù)的情形,“取消其中 1 名評委評分的辦法”供招標人選擇使用辦法一或二。

3.2.3

將評標辦法范本原文第 3.2.3 項 細化如下: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 B C。

除履約信譽、技術能力得分外,投標文件各評分因素細分項得分均不應低于其權重分的60%,評分低于權重分值60%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計算投標人技術得分時:對各評分因素細分項中取消一個最高、一個最低分后計算算術平均值的和為投標人的最終技術得分,平均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本項適用于實際參與評審的評標委員會人數(shù)數(shù)量為 7 人的情形。(包括由于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特殊原因評標委員會人數(shù)由 9 人變?yōu)?7 人的情形)

3.4.2

將評標辦法范本原文第3.4.2款第(2)、(3)、(4)項修改為:

(2) 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在保證投標總價不變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調整單價。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 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總價不變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價。

(本步驟由招標人按本章的規(guī)定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校核和修正,評標委員會無需執(zhí)行3.4.2~3.4.4款)

3.6

3.6.1(2)目末增加以下條款:

g.當一家以上投標人評標價相同時,若各投標人工程量清單細目單價也相同,視為串標(一個標段僅一工作細目報價的除外)。

h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

增加3.6.2項:

3.6.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除第一中標候選人或者中標人,其他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情形且在評標過程中未被發(fā)現(xiàn)的,視為對中標結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影響,招標人可以依法繼續(xù)開展招標活動。投標人的違法行為由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法處理。

3.7.1

將評標辦法范本原文第3.7.1款修改為:

3.7.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 投標文件中的下列計算錯誤為細微偏差(本步驟由招標人按本章的規(guī)定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校核和修正,評標委員會無需執(zhí)行本款):

a、在算術性復核中發(fā)現(xiàn)的算術性差錯;

b、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細目的單價和合價;

c、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細目的單價和合價或所報單價增加或減少了報價范圍;

d、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修改了某些支付號的工程數(shù)量。

(2)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中的細微偏差按如下規(guī)定處理(本步驟由招標人按本章的規(guī)定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校核和修正,評標委員會無需執(zhí)行本款):

a、按本評標辦法的規(guī)定對算術性錯誤予以修正;

b、對于漏報的工程細目單價和合價或單價和合價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它工程細目的單價和合價之中;

c、在保證投標總價不變的前提下,對于多報的工程細目報價或工程細目報價中增加的部分報價從投標報價中予以扣除,并對其它細目作相應的平衡性調整;

d、在保證投標總價不變的前提下,對與給定工程量清單數(shù)量不符的工程數(shù)量進行更正,并對其它細目作相應的平衡性調整。

3.9

增加3.9.3-3.9.7款:

3.9.3推薦中標候選人方式:(1)已被推薦為某一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自動失去其在本次招標中其他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2)按標段最高投標限價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選定各標段中標候選人,如果出現(xiàn)投標人在多個標段都排名第一,將確定該投標人為最高投標限價較高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同時該投標人自動失去在本次招標中其他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其他標段的綜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動上升為中標候選人,以此類推。

3.9.4通過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少于 3 個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全部投標。

3.9.5 通過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在 3 個及以上的,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在對報價文件進行評審后,有效投標不足 3 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3.9.6如果發(fā)生無法確定推薦中標候選人的其他意外情況,評標委員會可建議招標人重新招標。

3.9.7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否決投標條款包含在以下條款:

(1)招標公告第 3 點投標人資格要求;

(2) 投標人須知1.4.3 項、1.4.4 項、1.4.5 項、1.11.1 項、 1.12.2 項、3.2.1項、3.2.6項、3.4.2 項、3.5.10 項、3.6.1 項、5.1.4項 ;

(3)本評標辦法的否決條款。

七、評分比較一覽表

序號

投標人名稱

綜合得分

是否通過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

評標價(元)

評標價由低到高排序

備注

1

廣東廣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96.31

通過

****.36

1

第一中標候選人

2

廣東方和建設有限公司

96.13

通過

****.56

2

第二中標候選人

3

廣東中榆建工有限公司

96.38

通過

****.72

3

第三中標候選人

4

深圳市安達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96.33

通過

****.95

4

5

江西省路橋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94.72

通過

****.53

5

6

廣東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88.14

不通過

****.98

7

廣州市天河建安建筑有限公司

87.41

不通過

****.63

8

廣州市市政工程機械施工有限公司

87.44

不通過

****.45

9

廣東茂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94.28

不通過

****.76

10

安徽新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92.73

不通過

****.06

八、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1、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根據(jù)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向招標人一致推薦中標候選人名單如下:

第一中標候選人:廣東廣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標候選人:廣東方和建設有限公司,

第三中標候選人:廣東中榆建工有限公司。

2、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前(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的30天內,自招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當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標人應提交履約擔保。

九、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無其他需要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十、附件

詳見各附表。

清溪鎮(zhèn)青皇北路道路工程評標委員會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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