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租公告
受委托,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本平臺”)采用電子競價方式對福州地鐵洪塘主變電站、半洲站周邊地塊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 項目位置 | 掛牌價 (元/月) | 計租面積 (平方米) | 租賃期(年) |
福州地鐵洪塘主變電站、半洲站周邊地塊 | 福州地鐵洪塘主變電站、半洲站周邊地塊 | 10200(含稅) | 約1214 | 5(含1個月免租期) |
(備注:標的以現狀為準)
1、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付后用原則,每3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競得人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一筆季度租金。
2、租金遞增方式:第1-2個租賃經營年不遞增,從第3個租賃經營年度起(含)每2年較上年遞增3%。
3、履約保證金:競得人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支付月租金成交價*6的同等數額作為履約保證金。
4、免租期:1個月(含租賃期內)。
5、租賃用途:臨時機動車停車場及其配套(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地鐵運營管理規(guī)定)。競得人應當編制完整可實施的經營方案報出租人備案后方可開始經營。租賃期內出租人有權要求項目競得人調整經營方案,競得人需無條件配合。若競得人自行變更場地使用用途,相應的違約責任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6、權屬狀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未辦理。
7、競價保證金:100,000元。
8、標的移交期限:標的將于成交結果公告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并于簽訂合同后的10個工作日內移交。
9、交付條件:場地按現狀交付。若競得人接場后需對場地進行改造的,須符合政府相關規(guī)定并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開展相關工作,改造費用由競得人承擔。競得人確認參與競價則視為對此完全知悉且無異議,競得人自行承擔相關審批手續(xù)辦理風險。
競價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在平臺注冊時填寫“詳細信息”中的企業(yè)\機構名稱\或姓名名稱一致,用途請注明“項目編號及競價保證金”字樣。
二、招租方式與內容:
1、本次公開競價采用電子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各競租人在規(guī)定的競價時間內登錄本平臺的競價大廳(網址:www.salp.com.cn)參與本項目標的的報價,最后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
2、計租面積按不論標的所實際可使用面積多少,計租面積以公告面積為準。
3、競租標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計算:月租金=最終成交價格,成交單價按競價結果確定。
4、經營要求:
(1)本項目不得擅自轉租。若競得人需與第三方合作經營,需書面報出租人備案。
(2)招租人以現狀交付場地,臨時停車場經營需要增設的包括但不限于停車管理系統、道閘系統、監(jiān)控系統、強弱電等均由競價人自行投入并承擔相應費用。
(3)合同租賃期限內,競得人應當投保財產一切險與公眾責任險,否則,該兩險種承保范圍內的賠償項目由競得人直接向招租人或第三方賠償。
(4)經營過程須遵守市場監(jiān)管、稅務、食品藥品、環(huán)保、消防、衛(wèi)生、防疫等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合法經營;競得人若存在被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處罰或要求整改的,須無條件、高效配合響應,否則出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等額扣除并代競得人支付罰金,扣除后造成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競得人須在接到出租方書面通知后5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差額;若罰金數額超過履約保證金總額,競得人須在接到出租方書面通知后5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及差額部分費用。出租方扣除競得人應繳罰金等費用并不免除競得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若競得人未按本條執(zhí)行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區(qū)域,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已繳納的租金,同時競得人還應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競價人對承租項目的安全防范負全部責任,競價人應確保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行業(yè)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如行業(yè)標準與福州地鐵的相關標準產生沖突時,競價人應無條件遵行福州地鐵相關標準;
(6)競價人應當對承租資產實施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對品牌標識、形象布置、宣傳、營業(yè)人員管理、裝潢裝飾等進行統一的設計和管理。
(7)競得人在經營本項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地鐵運營安全等相關管理制度,服從地鐵運營管理部門的管理。
(8)實際裝修過程的材料進場或工程垃圾清理以及后期經營需要的補貨、設備增設和維護過程中進行的物料、設備、材料、工器具的搬運作業(yè)均必須按出租方指定時間及指定通道進行作業(yè)。
(9)競得人不得擅自長期停止運營。
(10)合同租賃期限內,如因政府行為與政策調整所造成的出租方喪失場地產權或使用權,因此所造成的協議終止及所造成的損失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政府行為與政策調整包含但不限于政府土地收回,出租方使用權到期,所有方要變更場所使用形式等)。競得人不得向出租方索償,并需自行負責將場地內增設的設施設備搬離后恢復原狀交付出租方。
(11)合同租賃期限內,競得人負責租賃場地內的綠化管養(yǎng),包括但不限于澆水、修剪、施肥、病蟲害防治、雜草清理、枯枝落葉處理、補種等日常養(yǎng)護,以及極端天氣(如干旱、凍害)下的應急措施。
5、電費收繳:競得人承擔項目經營產生的電費。
6、逾期繳費處置條款
(1)競得人逾期支付各項應繳費用的,逾期天數在7個(含)日歷日以內的,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應繳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二/日向競得人收取違約金;逾期天數在7個日歷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應繳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五/日向競得人收取違約金出租方可以從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競得人欠繳的費用與違約金,但競得人仍需補足合同履約保證金。
(2)競得人逾期向出租方繳納各項費用超過10日的(包括但不限于履約保證金、租金等),出租方有權中斷租賃區(qū)域的用電或其他服務設施的供應,直至競得人補齊欠款,出租方無需承擔競得人的相關損失(如貨品損失、經營損失等),且競得人還需繼續(x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3)對競得人存在無故多次逾期未足額繳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履約保證金等)行為的,出租人有權根據履約情況將其列入地鐵系統內不守信履約行為人,未來不得參與地鐵項目投標競價。
7、退出條款:競得人應在合同解除或期滿后30日內自行搬離有關物品并清理遺留物,否則出租人有權任意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丟棄等),造成競得人損失的,競得人自行承擔,出租人不作任何經濟補償。競得人應將場地恢復為交付時狀態(tài)交還出租人。處置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競得人應予以補足。此外,出租人保留繼續(xù)追索所受一切損失的權利。若競得人清場時間超過規(guī)定期限,超過部分天數所對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場地租金、水電費等)競得人需進行補繳。競得人需確保所有歸屬出租人的設施設備在移交時均處于可以正常使用的狀態(tài),否則出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賠償。
8、競得人違約責任
競得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區(qū)域,并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及已繳納的租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出租人損失的,競得人還應繼續(xù)賠償。競得人不得將以其在本項目相關的一切設施設備、裝修改造投入等向出租人提出任何索賠及補償要求。出租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競得人欠繳的租金、違約金。
(1)未經出租人同意,競得人單方面退租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外,競得人因單方面退租導致的欠繳的租金及公共事業(yè)費(若有)仍需補繳。
(2)承租方欠繳租金或其他應繳費用1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承租方時生效。承租方除向出租人繳清欠繳的費用外,還應支付解除合同所在租賃經營年度整個年度租金20%的違約金。前述費用出租人均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前述費用的,承租方還應繼續(xù)支付。
(3)競得人利用租賃區(qū)域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違法經營被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停業(yè)連續(xù)達30日的。
(4)競得人不得將本項目的整體租賃經營權以整體轉包、整體轉租、贈與或抵押、質押等任何形式處置給任何第三方。若出租人發(fā)現競得人存在整體轉包、轉租行為的,出租人有權直接解除合同,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競得人在裝修及經營過程中應遵循各類法律法規(guī),服從福州地鐵集團及物業(yè)管理方的各類規(guī)章制度,全力配合福州地鐵集團對消防、水電、停車、充電設備等各類設施的安全檢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執(zhí)行福州地鐵集團有關消防管理和整改要求。如競得人拒絕或拖延執(zhí)行整改要求的,出租人有權處以2000元/次罰金,并有權要求競得人停業(yè)整改直到安全隱患排除。連續(xù)發(fā)生3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9、每個報名競價人都必須對所報標的實際情況(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狀況、目前經營情況等)做充分了解,確認該標的能夠符合自身經營需要。今后,如因報名競價人對實際情況不了解而產生任何糾紛均由報名競價人自行承擔,與出租方和本平臺無關。
10、意向競價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不含港、澳、臺)。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僅限臨時機動車停車場及其配套使用(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地鐵運營管理規(guī)定)。競得人應當編制完整可實施的經營方案報出租人備案后方可開始經營。租賃期內出租人有權要求項目競得人調整經營方案,競得人需無條件配合。若競得人自行變更場地使用用途,相應的違約責任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3)競價人沒有處于被福建省政府市場禁入期間,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資資格被取消,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公章)。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競價。
(5)列入出租方不誠信名單的企業(yè),不得參與本項目的競價(最終解釋權歸點擊登錄查看所有)。
(6)承租人應于競價成交公告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競價服務費匯達本中心指定賬戶,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第一期租金、履約保證金等款項匯達出租方指定賬戶。
(7)其他詳見租賃合同。
11、意向競價人現場資格審核應提供的競價材料依據《點擊登錄查看資產招租辦理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提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不含港、澳、臺)作為意向承租人:
①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若三證合一只需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③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簽章的《意向競價人報名表》、《競價提示書》和《網絡競價承諾函》;
⑤《承諾函》。
有關單位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通過審核并繳納競價保證金后,即成為競租人。
三、時間安排
1、公告時間:****至****。
2、網上報名時間:意向承租人應于****17時前至本平臺(www.salp.com.cn)注冊用戶名,登錄賬號進入“標的申請管理”→“標的公告”→選擇對應的標的點擊“申請競價”,在線提交競租申請。(見本網站首頁服務幫助操作說明)
3、現場確認時間:并于****17時前至本平臺(地址:福州市****
4、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17時。
5、看樣時間:****至****(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6、看樣電話:****。
7、澄清、修改文件時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對招租公告內容進行澄清,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書面材料。
四、注意事項
1、為避免因銀行間交易等原因影響保證金的及時到賬,建議競租人通過賬號轉賬(非現金)的方式繳納保證金。競租人的報名時間以保證金銀行系統到賬時間為準。競價保證金以現金方式繳納無效。
2、競價時間及加價幅度:
(1)自由報價階段從****15點00分開始,自由報價時長為120分鐘。自由報價結束之后,以自由報價階段的最高報價作為限時報價的底價進入限時報價階段。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直至無人報價,則競價結束。具體操作方法見平臺主頁“服務幫助-操作說明”。
(2)加價幅度為500(元/月),報價只要不低于掛牌價或按加價幅度加價的,即為有效報價。
(3)本平臺有權就競價時間做出調整,如有調整將在本平臺網站進行公告,該項目意向承租人已繳納競價保證金在電子競價活動結束之前不予退還。
3、競價服務費:按照《點擊登錄查看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向承租人收取競價服務費, 交易當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該項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銷、解除、終止等情形的,競價服務費仍按《點擊登錄查看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收??;已收取的,概不退還。
若未繳清競價服務費,本中心為追索競價服務費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郵寄費、訴訟保全保險費等),均由繳費義務人承擔。
4、競價規(guī)則參見《點擊登錄查看資產招租辦理規(guī)程》。
5、本項目最終解釋權歸點擊登錄查看所有。
報名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業(yè)務咨詢電話:****
傳真:****
點擊登錄查看運營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