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831,109.50 元/年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923455元/年 | 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 不涉及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租賃房屋不得作為只對少數(shù)人開放、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不得用于經營洗浴、棋牌室、五金加工等影響周邊環(huán)境、居民生活的業(yè)態(tài)及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項目。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詳見附件保證金收取標準)。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xù),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xié)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yè)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yè)開設審批(包括房屋規(guī)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yè)費、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5、出租標的按現(xiàn)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6、租賃期內,承租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經出租方和相關部門同意后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 7、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10工作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8、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將上述租賃的房屋轉租、分租或變相轉租、分租。承租方不得以租賃的房產、承租權對外辦理抵押、擔保手續(xù),進行融資活動。 9.承租人須繳納消防保證金(詳見附件保證金收取標準),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合同》。 10. 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提供租賃保證人。保證范圍為承租方之所有責任(包括合同主義務及附隨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違約金、損失賠償款、逾期騰退費用、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等所有可能發(fā)生的費用),保證期間為自租賃合同簽訂日起至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或租賃合同提前終止后3年。 11.租賃期滿后(包括提前解除合同的)10日內,承租方應立即騰退返還。承租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騰退房屋,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逾期騰退期間房屋占有使用費按同期日租金2倍的標準向出租方支付至實際騰退日止;逾期超過10天的(含),出租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限制承租方對承租房屋的使用直至采取必要措施強制收回該承租房屋,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和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若因此造成出租方對次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的,該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若出租方由此承擔違約責任,有權向承租方行使追償權。 12.租期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具體以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13.意向承租方與出租方及其相關人員應當不存在《市**** |
租期 | 五年 |
有無免租期 | 無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5.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交納方式 | 電匯;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紹興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