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轉讓底價: 875.720000萬元
標的所在地區(qū): 上海 長寧區(qū)
資產類別: 不動產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
受托機構
受托機構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受托機構聯(lián)系人:劉影 聯(lián)系電話:****
受托機構聯(lián)系人:劉影 聯(lián)系電話:****
交易機構
業(yè)務負責人:陸文奕 聯(lián)系電話:****-381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lián)交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聯(lián)交所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聯(lián)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資產公告信息
資產描述 | 上海市**** |
資產類別 | 不動產 | 不動產登記證號 | 滬房地長字(2002)第016185號 |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 109.08 | 房屋裝飾情況 | 簡裝 |
交通情況 | 延 安 嘉 苑 臨 近 延 安 西 路 架 、 番 禺 路 、 種 德 橋 路 ; 距 離 地 鐵 中 公 園 站 ( 2 / 3 / 4 號 線 ) 約 1 4 0 0 , 延 安 西 路 站 ( 3 / 4 號 線 ) 約 1 1 0 0 , 交 通 學 站 ( 1 0 / 1 1 號 線 ) 約 1 6 0 0 ; 5 0 0 范 圍 內 有 延 安 西 路 番 禺 路 、 番 禺 路 延安 西 路 等 3 個 公 交 樞 紐 , 覆 蓋 4 4 路 、 5 7 路 、 7 1 路 、 9 6 路 等 1 0 余 條 線 路 。 |
標的基本信息
重要信息披露 | 詳見公示附件《評估報告摘要》 | |||||||||||
其他披露內容 | - |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注冊地(住所) | 江蘇省江陰市****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yè) | ||
企業(yè)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內資)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的情況下,于掛牌期內遞交受讓申請,同時在掛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銀行賬戶到賬為準),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詳見交易保證金設定)到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聯(lián)交所)指定銀行賬戶。意向受讓方遞交交易保證金后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物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意向受讓資格。意向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無論采取協(xié)議轉讓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證金以外剩余交易價款后即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自競買人申請返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 2.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且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xié)議方式轉讓,意向受讓方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底價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上海聯(lián)交所的通知要求,通過產權交易系統(tǒng)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意向受讓方完成報價并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后和受讓價格。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可以以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為限,在扣除上海聯(lián)交所組織交易的相關服務費用后,依法依規(guī)向意向受讓方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上海聯(lián)交所將按照交易保證金相關規(guī)則處理(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guī)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tǒng)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有關規(guī)則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 4.本項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讓方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交易價款支付到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交易憑證且經轉讓方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款的90%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過戶后新產證復印件且經轉讓方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款的10%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全額繳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6.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如需補繳維修基金由受讓方承擔。房屋進戶交付前物業(yè)管理費(空關費)、水電煤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房屋進戶交付后物業(yè)管理費(空關費)、水電煤等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若標的內無水、電、煤等一切公用設施,均由受讓方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并承擔相關費用。 7.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1)意向受讓方已自行對照并充分了解國家及地方關于購房資格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構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參與受讓本項目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2)本標的資產以現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物及標的物室內外裝修及配套設施的安裝等現狀接收標的房產。受讓方同意在完成不動產權證書轉移登記后的10個工作日內移交房屋。(3)標的房產涉及的物業(yè)、水、電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辦理產權交割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辦理產權交割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4)受讓方即為房產權證過戶人。 8.受讓方負責辦理產權變更手續(xù),轉讓方予以配合。若在辦理《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或核稅、交易的任何過程中,因轉讓方原因導致產權變更手續(xù)未能按時辦理完成的,或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變更手續(xù)的,受讓方需要協(xié)助轉讓方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協(xié)調解決不成的,轉讓方可與受讓方解除《房地產買賣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確定受讓方后,除因政府對房地產交易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作出剛性調整,使受讓方交易受約無法進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規(guī)認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讓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讓后的交易行為,也不得更換受讓方主體,否則均按違約處理。 9. 轉讓方于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120日內完成本次交易標的的解除抵押手續(xù),并辦理完成房屋過戶手續(xù)(以不動產登記局頒發(fā)不動產權證書日期為準),標的資產在不晚于房屋過戶手續(xù)完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交付給受讓方。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境內外企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62.716000萬元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信息披露期 | 10個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展示時間 | 掛牌公示期內 |
展示地點 | 上海市**** |
聯(lián)系人 | 楊秋芳 |
聯(lián)系電話 | **** |
附件
附件 | |||||
序號 | 名稱 | ||||
1 | 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