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評估價值 | 掛牌價格 | 掛牌時間 | |||
**** | 點擊登錄查看所屬原氫氧源焊割機廠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 | 549.60萬元 | 550萬元 | ****至**** | |||
轉讓方 基本情況 | 名 稱 | ||||||
住 址 | 東營市**** | ||||||
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轉讓標的 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所屬原氫氧源焊割機廠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 | |||||
所在地 | 東營市**** | ||||||
標 的 明 細 | 編號 | 名 稱 | 權屬證號 | 評估值(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
1 | 土地使用權 | 魯(2023)東營市**** | 196.36 | 20 | |||
2 | 房屋建筑物 (科技樓) | 魯(2023)東營市**** | 353.24 | 20 | |||
3 | 房屋建筑物 (科技樓平房) | ||||||
4 | 房屋建筑物 (科技樓門衛(wèi)) | ||||||
5 | 3項構筑物 | ||||||
合計 | - | - | 549.60 | 40 | |||
標的簡介和重大事項披露 | 1、標的狀態(tài)為空置。 2、該標的整體轉讓,不予拆分。 3、標的資產位于東營區(qū)**** 4、土地使用權:面積8320.16平方米。不動產權證書號為“魯(2023)東營市****”,證載權利人為點擊登錄查看,權利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利性質為劃撥,用途為機關團體用地。因本次轉讓的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地,受讓方須按照東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出具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準予轉讓通知書》(通知有效期為6個月)文件要求,辦理土地出讓手續(xù)、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不低于266元/平方米),具體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根據(jù)實際成交金額計算。 5、房屋建筑物共3項: (1)科技樓,不動產權證書號為“魯(2023)東營市**** (2)科技樓平房,為磚混結構,共1層,建筑面積209.41平方米,截至評估基準日,該房屋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3)科技樓門衛(wèi),為磚混結構,共1層,建筑面積18.56平方米,截至評估基準日,該房屋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6、構筑物共3項,為原氫氧源焊割機廠辦公樓附屬設施,包括鐵欄圍墻及場地等。 7、如因國家政策及非出售方原因導致產權未能辦理不動產過戶登記手續(xù),轉讓方不承擔責任,且在此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8、其他重大事項詳見國融興華評報字[2024]第040136號《資產評估報告》。 | ||||||
轉讓行為 批準 | 批準單位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開發(fā)事業(yè)部 | |||||
批準文件名稱 | 關于東營區(qū)**** | ||||||
批準日期 | **** |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北京國融興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評估核準 (備案)單位 |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 □A.核準 √B.備案 | |||||
核準(備案) 日期 | ****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報告文號 | 國融興華評報字[2024]第040136號 | ||||||
標的評估值 (萬元) | 549.60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550 | |||||
價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標的資產過戶、登記等相關手續(xù)并承擔不能過戶等相應風險,轉讓方給予必要協(xié)助和配合。 2、本次評估結果不含增值稅,增值稅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企業(yè)所得稅等交易稅費按轉讓標的所在地房產交易規(guī)定執(zhí)行,由雙方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交易稅費由受讓方承擔。具體稅費須由意向受讓方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全部交易價款和基礎服務費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4、意向的受讓方須承諾,本項目在產權交易中心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完全認可本項目涉及資產評估報告等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公告內容及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擔投資轉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若發(fā)生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資產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的,應承相關的全部經(jīng)濟責任與風險;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概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轉讓方有權將交易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由產權中心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交易費用后直接向轉讓方清償:(1)意向受讓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使轉讓方受損的;(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3) 意向受讓方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4)意向受讓方違反交易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5)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6)信息披露公告中約定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其他情形。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產權中心、轉讓方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有過錯的意向受讓方進行追償。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赴轉讓方指定地點辦理交接手續(xù)。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fā)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產權中心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xiàn)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xiàn)有狀況接收標的。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承擔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建筑物不能辦理權屬證明的風險。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承擔本次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所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根據(jù)實際成交金額計算,具體金額須由意向受讓方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10、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參加現(xiàn)場踏勘并簽署《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 ||||||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否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受讓。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萬元) | 40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的期限為掛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時。 |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費用。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定時報價期 | 10個工作日 | ||||
加價幅度 | 1萬元 | ||||||
連續(xù)報價周期 | 1.5 分鐘 | ||||||
轉讓底價 | 550萬元 | ||||||
聯(lián)系方式 | 報名地址:東營市****點擊登錄查看) 中心咨詢電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