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驗收、結算、績效評價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線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服務內容
彰武縣29.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結算審核服務、項目驗收、績效評價等服務。供應商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并向采購人提供相應報告。
二、具體要求
(一)結算審核
1、供應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資料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相關部門頒發(fā)的服務內容現(xiàn)行規(guī)程、標準、規(guī)范、辦法及遼寧省和阜新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下發(fā)的有關服務內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規(guī)定。
2、供應商應根據(jù)項目的階段性需要及采購人要求派遣相關人員赴現(xiàn)場提供結算審核服務。
3、根據(jù)本項目需要和采購人要求,供應商應在特定階段加派人員赴施工現(xiàn)場或采購人指定辦公地點,提供結算審核服務。
4、供應商應保持結算審核團隊成員的相對穩(wěn)定性,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換項目結算審核團隊及項目負責人。
5、核實查證由工程承包方提交結算申請報告,同時提交工程結算書及相關資料和結算依據(jù);供應商負責核對相關資料的完整性,并向工程承包方提出有關結算資料要求,督促工程承包方按照要求完善工程結算書或補充資料及依據(jù),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結算書及相關資料和結算依據(jù)。
6、以合法、合理、實事求是為結算原則,重點審核結算依據(jù)、資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核實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防止各種計算誤差,核實費用調整的依據(jù)和計算的準確性;解決工程結算中的疑難分歧。
7、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采購人提交初步審核報告,并且提供詳細的結算審核底稿。同時,在采購人有關人員參加或事先征得采購人主管人員同意的情況下,供應商與承包方進行核對和談判。核對時,有關各方人員必須在場,當日的核對工作結束后,以文字形式記錄核對結果,相關人員簽字后分別留存。
8、采購人對初步審核報告中工程內容、質量要求、工期要求結算費用和依據(jù)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后,向供應商提出審核意見;供應商在核對過程中及時參考采購人的審核意見。若在核對過程中,有關幾方意見不能達成共識,供應商視問題嚴重性及時地向采購人書面匯報,供應商根據(jù)采購人意見與承包方再次進行核對和談判。
9、核對以及談判完成后,簽訂審核定案表,供應商向采購人提交正式結算審核報告(含結算書),填寫明確的報審意見或建議;如正式結算審核報告與工程承包方提交結算結果有出入,供應商應附詳細的相關情況說明及相關審核依據(jù)。
10、經采購人對最終結算結果進行確認后,供應商組織有關各方對正式結算審核報告蓋章確認。
11、工程結算審核完成后,按采購人要求移交有關結算資料。
12、向采購人出具的結算報告除常規(guī)內容外還應包括報告索引目錄、分部分項清單對比表、關于工程造價方面的經濟評價內容以及經濟指標分析。
13、根據(jù)采購人要求,提供本階段其他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4、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委托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出具評審報告,如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評審任務,應及時向委托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報告,并說明原因。
15、建立嚴格的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完整、準確、真實地反映和記錄項目評審的情況,做好各類資料的存檔和保管工作。
16、未經委托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批準,評審機構及有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泄漏或公開評審項目的有關情況。
(二)項目驗收
①主要依據(jù)包括:
1、國家及有關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等。
2、有關建設規(guī)劃、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復文件以及項目變更調整、終止批復文件。
3、項目建設合同、資金下達撥付等文件資料。
4、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取得的項目建設其他審批手續(xù)。
5、初步驗收報告及竣工驗收申請。
②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內容或項目調整變更批復內容的完成情況。
2、各級財政資金和自籌資金到位情況。
3、資金使用規(guī)范情況,包括項目專賬核算、專人管理、入賬手續(xù)及支出憑證完整性等。
4、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法人責任履行、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監(jiān)理工作和檔案管理等。
5、項目建設情況,包括現(xiàn)場查驗工程設施的數(shù)量和質量、耕地質量、農機作業(yè)通行條件等,并對監(jiān)理、各方驗收、初步驗收等相關材料進行核查。
6、項目區(qū)群眾對項目建設的滿意程度。
7、項目信息備案、地塊空間坐標上圖入庫等情況。
8、其他需要驗收的內容。
(三)績效評價
1、確定績效評價對象和范圍。
2、下達績效評價通知。
3、研究制訂績效評價工作方案。
4、收集績效評價相關數(shù)據(jù)資料,并進行現(xiàn)場實地查看、問題調研、專家座談。
5、核實有關情況,分析形成初步結論。
6、與被評價單位交換意見。
7、綜合分析并形成最終結論。
8、提交績效評價報告。
9、建立績效評價檔案。
三、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范和行業(yè)標準,質量標準應符合《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標準》、《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辦法》、《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管理辦法(試行)》、《遼寧省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