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安市****(項目名稱)已由福安市交通運輸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福安市****(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福安市交通運輸局(建設單位名稱)以福安市****(審定文件名稱及編號)審定。項目業(yè)主為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和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財政資金77.8%,自籌22.2%,招標人為點擊登錄查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的建設地點:福建省寧德市福安縣(市、區(qū))。
2.3 項目的計劃工期:工程施工計劃工期為10個月。
2.4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本項目工程施工共分為1個標段;本次共招標1個標段。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所屬組別 | 施工標段 | 里程樁號 | 長度(km) | 主要工程內(nèi)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福安市**** | K0+000~ K0+245.6 | 0.2456 | 本項目施工圖紙所含全部工程的施工,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紙、有關設計變更通知、工程造價資料所列指的范圍、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為準。 | 10個月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福安市****標段(組)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資質、□不要求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投標人為公路施工企業(yè)的,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2]
3.3 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1(具體數(shù)量)個標段(組)投標。每個投標人允許中1個標。對投標人信用等級的認定標準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網(wǎng)站的公示結果為準。對某一標段組投標的,投標文件需包含1份商務文件及該標段組所有標段的報價文件。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 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時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到寧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wǎng)址:http:****/),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本招標項目電子招標文件使用最新版本的新點投標文件制作軟件(福建版)打開。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本次招標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北京時間,下同)為**** 09:00:00[3] ,通過寧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wǎng)址:http:****/ )在線遞交投標文件。
5.3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投標,請各投標人要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完成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上傳到指定網(wǎng)址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因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簽到、解密的投標文件將無法進入評審程序,按無效投標處理。如遇交易中心停電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按時開標、評標的,則開標日期改期,具體開標時間由招標人與交易中心協(xié)商確定后另行通知。
6.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合理低價+信用分。
□本招標項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最新公布的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從業(yè)單位及主要從業(yè)人員信用考核結果。從業(yè)單位及從業(yè)人員中標及信用結果最新適用情況可查閱“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網(wǎng)站“信用考核結果適用情況(動態(tài)更新)”欄目中的更新公布。
本招標項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及/市****□/市****/市(區(qū))/網(wǎng)站的更新公布。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zyfw.fj.gov.cn/)、寧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等媒體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鐘先生 聯(lián)系人:吳偉、郭志翔、嚴華珍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chinaccs.cn
[1] 招標人可根據(jù)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對本章內(nèi)容進行補充、細化,但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和《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fā)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 本段規(guī)定僅適用于根據(jù)《關于發(fā)布公路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施工企業(yè)。
[3]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公路工程,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