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順14號樓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整治工程項目采購公告
項目名稱 | 上中順14號樓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整治工程項目 | 項目編號 | **** |
公告類型 | 采購公告 | 采購方式 | 公開征集報價(最低價中標) |
行政區(qū)劃 | 樂山市 | 公告日期 | **** |
采 購 人 | 采購預算 (最高限價) | 8.58萬元(不含稅價) | |
項目包數 | 1包 | ||
供應商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七)供應商信譽: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參與投標: 1.列入樂山國資國企機構選聘“黑榜”。 2.近三年因重大執(zhí)業(yè)質量等問題受到樂山市國資委通報。 3.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投標人。 (八)供應商資質: 供應商具有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具備建筑工程、市政公用類其中一項,且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選擇性報價,不得分包和轉包。 | ||
采購文件發(fā)售方式 | 1.現場獲取。供應商在獲取采購文件時,應提供加蓋鮮章的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供應商提供的資料須真實、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資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資料中出現虛假、錯誤信息等所帶來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2.網絡獲取。供應商在獲取采購文件時,應提供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以上資料蓋章后掃描發(fā)送至****@qq.com郵箱(以報名截止時間前收到郵件為準,報名郵箱標題標注單位名稱及項目名稱),報名郵箱標題標注單位名稱及項目名稱原件在開標前郵寄或開標現場提交至我公司(不郵寄或不提交,視同報名無效)。因報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項目要求造成報名失敗的,供應商自行承擔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 ||
采購文件發(fā)售起止時間 | ****至****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 ||
采購文件 | 采購資格不得轉讓 | ||
采購文件發(fā)售地點 | 樂山市****點擊登錄查看文旅發(fā)展部) | ||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10時00分(北京時間) | ||
報價時間 | ****10時00分(北京時間) | ||
報價地點 | 樂山市****點擊登錄查看二樓會議室) | ||
履約保證金 | 無 | ||
采購人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地 址:樂山市****點擊登錄查看文旅發(fā)展部) 聯(lián)系人: 點擊登錄查看 聯(lián)系電話:**** |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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