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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議價采購公告
點擊登錄查看采用定點采購議價方式實施本次采購。
一、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服務(廣州集采)定點采購
(二)項目編號:****
(三)預算金額:13,000.00
(四)采購需求:
編號 | 服務描述 | 需求描述 | 控制單價(元) | 數量 |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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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采購人公務車輛提供維修及保養(yǎng)服務。 | 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13000元,年度采購實際金額不超過項目預算金額。服務內容:為采購人公務車輛提供維修及保養(yǎng)服務。 | 13,000 | 1 | 項 |
需求詳細說明:查看附件
商務需求
編號 | 需求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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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機動車維修項目內容:(一)維修車輛的種類:轎車、貨車、客車等車輛的維修和保養(yǎng)服務。(二)車輛維修、維護保養(yǎng),包括提供車輛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汽車綜合小修、發(fā)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tǒng)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yǎng)護、噴油泵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摩托車整車修理、整車維修、車輛專項修理、二十四小時拖車服務、代辦車輛年審和其他有關的車輛維修服務項目。(三)有下列情況可到非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保險公司負責理賠維修的車輛,可按其規(guī)定執(zhí)行;新購置的車輛,在保修期內,可到汽車生產廠指定的售后服務網點進行免費維護保養(yǎng);在穗外地區(qū)發(fā)生故障的車輛。 |
2 | 質量要求:(一)機動車維修品牌及規(guī)格型號:機動車維修材料為原廠配件(材料)或有品牌的同質配件(材料)(同質配件是指產品質量等同或高于裝車零配件標準要求,且具有良好裝車性能的配件)。供應商承諾對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實行追溯制度,留存來源憑證。必須有合法的進貨渠道,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經我單位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舊件的,必須在材料清單中加以注明,否則不得使用舊件。(二)被修車輛達不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計價收費。車輛竣工出廠執(zhí)行質量保證期制度,不能低于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0號)的標準,即:汽車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三)責任保障期限及車輛質量保障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最新標準執(zhí)行。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成交供應商負責。(四)車輛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內,并建立汽車維修檔案,認真記錄車輛維修情況。 |
3 | 執(zhí)行標準:機動車維修服務標準執(zhí)行《機動車維修服務規(guī)范》(JT/T816-2021)及規(guī)范所羅列必不可少的文件:GB/T5624汽車維修術語、GB/T16739.1汽車維修開業(yè)條件第1部分:汽車整修維修企業(yè)、GB/T16739.2汽車維修開業(yè)條件第2部分:汽車綜合小修及專項維修業(yè)戶、GB18597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T19596電動汽車術語、GB26877汽車維修業(yè)水污染排放標準、JT/T774汽車空調制冷劑回收、凈化、加注工藝規(guī)范、JT/T1132.1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tǒng)第1部分:總體技術要求、JT/T1133機動車維修費用結算清單。 |
4 | 服務要求:(一)接受委托維修時,維修項目和維修費用(工時費和配件費)都必須由送修單位簽名認可,成交供應商在標價時,應編制維修項目明細表,確保送修單位對維修內容及其細節(jié)的知情權。(二)嚴格按照交車時限來安排維修服務,不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交車的,要提前與送修單位聯(lián)系。(三)檢驗人員必須在現(xiàn)場對車輛進行診斷,初步確定維修項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單位的意見。(四)工作單上沒有的項目,在維修過程中發(fā)現(xiàn)某些項目是必須追加的,在維修前應事先通知送修單位,征得送修單位同意,方能增加費用開始施工,并同時要追加工作單或在原工作單上補項。(五)維修人員更換配件時,應以舊件換取庫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單位明確該新件是原廠件還是副廠件,同時舊件應交庫房保存,車輛竣工出廠后,舊件應歸還送修單位。(六)汽車竣工出廠后,成交供應商應建立送修單位檔案(包括用戶名稱、地址、電話、聯(lián)系人、車牌號、維修資料等),以便今后聯(lián)系、調查和服務。(七)汽車竣工出廠后,責任保障期限及車輛質量保障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最新標準執(zhí)行。(八)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車輛故障或損壞的,成交供應商應負責及時返修,由于維修質量問題造成的車輛異常損壞或車輛機件事故的,由成交供應商負責。(九)成交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動用公務車,未經送修單位允許不得將車輛開出廠試車或作它用。(十)必須服從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不得將送修單位的車輛轉廠維修,不得代開發(fā)票、收取開票費。 |
5 | 收費標準:成交供應商按照《廣州市公務車維修項目工時費明細表》的標準,下浮20%,進行收費。付款方式:成交供應商提供對應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發(fā)票、驗收單,據實結算。 |
(五)議價發(fā)起時間:****
(六)本項目采用的是按項目的報價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數:7
爭議處理方式:向采購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訴訟解決
發(fā)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三、供應商報價須知
(一)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并對如下條件的真實性負責: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被邀請的供應商應根據議價信息的要求,在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于規(guī)定時間內對項目做出報價。
(三)供應商應在報價時,可通過系統(tǒng)提供采購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資料與數據的,應當通過系統(tǒng)提交。供應商不得在所上傳的附件中填寫項目報價信息,如系統(tǒng)報價與附件材料不一致,則附件報價無效,以系統(tǒng)報價為準。
(四)供應商應認真核對報價信息,確保符合采購需求,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將視為弄虛作假,當次報價無效,并按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四、定點議價規(guī)則
(一)報價規(guī)則。
(1)供應商的報價應是總價。
(2)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
(二)成交規(guī)則、終止規(guī)則。
(1)成交規(guī)則:采購人接受供應商報價的,議價成交。
(2)終止規(guī)則:在定點議價公告期間,采購人因故取消采購任務;或者采購人不接受供應商報價的,議價終止。
五、項目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點擊登錄查看 ****
采購單位:點擊登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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