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興經濟開發(fā)區(qū)健康管理中心項目已由泰興市****點擊登錄查看,現委托點擊登錄查看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泰興市****
(2)工程規(guī)模:項目用地面積約18.75畝,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44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104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4000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分為健康管理中心、職業(yè)病防治中心及養(yǎng)老護理中心等,地下建筑面積主要為地下室,其中包含配電室,消防室,人防設施等。
2.2招標范圍: 泰興經濟開發(fā)區(qū)****
2.3設計費預算價為:98.34萬元,設計費最高限價為:84.3萬元
2.4付款方式及設計補償費
(1)本項目的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后預付合同價的10%,提交全部設計成果經甲方確認后付至合同價的30%,施工圖審查合格付至合同價的9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設計人應在發(fā)包人每次付款前開具正式增值稅發(fā)票,否則發(fā)包人有權拒絕付款。
(2)設計補償費:無補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者[建筑行業(yè)乙級]或者[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注冊一級建筑師]資格。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 。
投標人為擬派設計負責人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時間要求:投標截止日本月或上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yè)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4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以 / 為準。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有建設市****
(3)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注: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投標人于2025年 1 月 2 日至2025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至泰興市****點擊登錄查看獲取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4.2購買招標文件須遞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法人章);
②授權委托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法人章)、法人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法人章)、個人社保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法人章)。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元(現金),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工程為資格后審,審查內容和評標辦法見附件。
6.招標公告發(fā)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目錄外項目-限額以下工程(http:****/)
7.聯系方式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泰興市****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泰興市****
聯系人:錢錢
電話:****
****
附件1:授權委托書(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一)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 (項目名稱)設計投標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 標 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 標 人:
單位性質: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職 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1.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一致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單位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
投標文件的編制 | 符合第三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暗標 | 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的要求 | ||
授權委托書(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 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 ||
投標承諾書 | 有效的投標承諾書 |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資質證書 | 具備有效的資質證書 |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2.1項規(guī)定 | ||
項目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2.1項規(guī)定 | ||
其他主要人員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2.1項規(guī)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2.1項規(guī)定 | ||
2.1.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項規(guī)定 |
工作周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作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項規(guī)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 ||
投標報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0.1項規(guī)定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2.1 | 分值構成 | 資信業(yè)績部分: 35 分 方案優(yōu)化設計文件部分:45分 投標報價部分: 20 分 其他評分因素: 0 分 | |
詳細評審分值構成及評分標準 | |||
2.2.2 (1) | 資信業(yè)績 (35分) | 類似業(yè)績 (10分) | 投標人完成過單項合同單體建筑面積≥1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項目設計的,有一個得5分,最高得10分。不是投標人承接的項目不予計分。 注: (1)有效期自****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業(yè)績證明材料:設計合同及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信息歸集表、審查機構發(fā)出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復印件加蓋委托設計人公章等相關證明材料。 注:①建筑面積以審查機構發(fā)出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上標明的總面積為準;不能體現的不予認可。 ②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委托設計人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
項目組成員 (25分) | (1)項目負責人: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的5分,最多得5分。 (2)建筑專業(yè)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證書得2分,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的2分,最多得4分。 (3)結構專業(yè)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得2分,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的2分,最多得4分。 (4)給排水專業(yè)負責人: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注冊證書得2分,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的2分,最多得4分。 (5)暖通專業(yè)負責人: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注冊證書得2分,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的2分,最多得4分。 (6)電氣專業(yè)負責人: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注冊證書得2分,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的2分,最多得4分。 注:各專業(yè)負責人不得相互兼任。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和各專業(yè)負責人的相關證書及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項目組成員養(yǎng)老保險要求:時間要求:投標截止日本月或上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yè)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 | ||
2.2.2 (2) | 方案優(yōu)化設計文件 | 1.設計說明書(0-4分) | 1.設計說明對項目的設計方案解讀是否準確,構思新穎。 2.各專業(yè)的設計特點和系統(tǒng)組成闡述是否準確,完整。 3.項目設計的各項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是否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4.項目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及地方規(guī)劃要求。 |
2.總平面設計(0-3分) | 1.總平面設計構思及指導思想是否合理且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2.總平面設計是否結合自然環(huán)境和地域文脈,綜合考慮地形、地質、日照、通風、防火、衛(wèi)生、交通及環(huán)境保護等要求進行總體布局,使其滿足使用功能、城市規(guī)劃要求。 3.總平面設計是否技術安全、經濟合理性、節(jié)能、節(jié)地、節(jié)水、節(jié)材等。 | ||
3.建筑設計(0-6分) | 1.建筑設計各項內容完整合理并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建筑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及地方規(guī)劃要求。 3.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是否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 ||
4.結構設計(0-6分) | 1.結構設計各項內容是否完整合理并符合計任務書要求。 2.結構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 3.結構布置圖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標準要求。 | ||
5.設備設計(建筑電氣、給水排水、供暖通風)(0-6分) | 1.各專業(yè)設計內容是否完整合理并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各專業(yè)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及地方規(guī)劃要求。 3.各專業(yè)設計的經濟技術指標是否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 ||
6. 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應用(0-2分) | 1.對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進行評分。 | ||
7. 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設計(0-4) | 1.是否采用科學合理的綠色建筑(建筑節(jié)能)措施。 2.是否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tài)建筑理念與措施。 3.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綠色建筑標準。 4.工程是否采用裝配式技術。 | ||
8.醫(yī)療專項設計(0-12分) | 1.各專項設計內容是否完整合理并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醫(yī)療專項設計是否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及相關設計規(guī)范要求。 3. 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是否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 ||
9.設計深度(0-2分) | 1.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2.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 | ||
設計得分為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 |||
2.2.2 (2) | 投標報價 評分標準 | 投標報價 (20分)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 注:1.投標報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報價; 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前款所稱評審錯誤僅限于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時發(fā)生的錯誤。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瞞事實、或者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造成招標人、投標人對評標結果產生爭議的,不屬于評委評審錯誤。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投標報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 1%扣 1分,投標報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 1%扣 0.5分,偏離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
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匯總各項分值,按總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如投標人總得分相同時,則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如投標報價仍相同時,則由招標人抽簽確定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