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越城區(qū)科創(chuàng)綜合服務園一期一層咖啡區(qū)三年租賃權
掛牌價格 | 1.5237 萬元/年 | 出租面積 | 約6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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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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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出租標的地址 | 紹興市****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張先生|聯(lián)系電話:**** |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紹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tài)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無產權證書【請投資者注意!】。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出租標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以現(xiàn)場實際為準。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1.5237 萬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2.09萬元/年 | 是否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商業(yè)(咖啡區(qū),不得作為只針對少數(shù)人開放、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成交價的20%。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不得銷售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規(guī)定的商品; 4.應自覺接受市**** | ||||
租期 | 3年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持有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法人,且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需包含不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食品銷售等業(yè)務(以意向方營業(yè)執(zhí)照認定); 2.須持有包含“自制飲品制售”、“熱加工糕點類制售”的合法食品經營許可證(以意向方食品經營許可證認定)。 (以上意向承租方最終是否符合條件具有報價資格由出租方確認。)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2.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wǎng)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電匯;網(wǎng)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紹興市****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信息披露終結。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實地勘察證明.docx 授權委托書.doc 租賃合同樣稿.doc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
交易機構 | 聯(lián)系人 | 張先生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紹興市**** | 網(wǎng)址 | 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