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普陀區(qū)柴山陸島交通碼頭配套道路工程 已由 舟山市普陀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 舟山市交通運輸局 以浙舟普交許〔2024〕****號文 批準,項目業(yè)主為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點擊登錄查看 ,招標代理機構為 點擊登錄查看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主要工程數(shù)量和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詳見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http:****/)。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 1 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普陀區(qū)****
本項目設 1 個施工標段,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施工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所有項目及缺陷責任期缺陷修復;項目總投資約2962 萬元。
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2088.5124萬元
2.2 計劃工期:30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24 個月。
2.3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4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是 否 (本項目建設資金來自業(yè)主自籌,非政府采購工程,
不適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 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滿足投標 人須知附錄 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中規(guī)定的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 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 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相關 投標均無效。
3.4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 得參加投標。
3.5 其他要求:____無_____。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 1 本項目潛在投標人可憑本企業(yè) CA 數(shù)字證書從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和補遺書(補充、答疑、澄 清 ) 文 件 。 投 標 人 下 載 招 標 文 件 的 操 作 網 址 為 : ( 舟 山 市 數(shù) 字 招 標 交 易 系 統(tǒng) ) https:****:81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至 2025 年1 月 6 日。
4.3 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CA 數(shù)字證書的潛在投標人,應先辦理交易主體注冊手 續(xù)并取得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CA 數(shù)字證書 。操作網址為: (浙江省統(tǒng)一主體庫) 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確之處請咨詢軟件公司,客服電話
**** 或者舟山電子招投標支持群 ****。
4.4 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通過“電子交易平臺”提交。提交疑問截止日為 2025 年1月 6 日 23:59(北京時間,下同)。招標人將通過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在網上發(fā)布補遺書。 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 責任自負。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 1 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9時00分。
5.3 投標文件遞交方式 : 電子投標文件采用網上遞交的方式,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 。本次招 標不需提供紙質投標文件 。投標人上傳投標文件的操作網址為: (舟山市數(shù)字招標交易系統(tǒng)) https:****:8181/TPBidder/memberLogin。
5.4 超過投標截止時間未完成上傳的投標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http:****/)上發(fā)布。
7 .聯(lián)系方式 | |
地 址: 舟山市**** 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 **** 監(jiān)督機構:舟山市普陀區(qū)交通運輸局 地址:舟山市普陀區(qū) 電話: **** |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舟山市****東邊10樓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電話: **** |
附錄
標段 | 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要求 |
施工標段 | 1 、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 路建設市****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 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
標段 | 財務最低要求 |
施工標段 | 承諾提供不少于50 萬元人民幣的流動資金(由投標人自行決定 采用銀行信貸證明或財務能力承諾書。若采用財務能力承諾書的,應 附招標公告發(fā)布后銀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動資金的銀行存款證 明。)。 若采用銀行信貸證明,開具銀行信貸證明的銀行級別:國有或股 份制商業(yè)銀行縣(區(qū)、市)級及以上銀行。 |
標段 | 業(yè)績要求 |
施工標段 |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以來,按一個標段成功的完成過新建(或改擴建)四級及以上公路(含路基、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 |
注:1、投標人應在“第九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2019 年 7 月 1 日以來完成的主要類似項目情況表” 后附相關資料,所附資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3 項規(guī)定。
2、上述業(yè)績若為大中修或小修保養(yǎng)工程的均不予通過。
標段 | 信譽要求 |
施工標段 | 不得存在投標人須知第 1.4.3 及 1.4.4 項情形。 |
注:1、投標人應在“第九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后附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 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附錄 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最低要求)
人員 | 數(shù)量 | 資格要求 |
項目經理 | 1 | 1 、擔任過 四級及以上新建(或改擴建)公路(含路基、瀝青混 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技術負 責人或項目總工或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的施工負責人),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專業(yè)及等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工程師 及以上 技術職稱; 2 、有效期內的(公路水運/□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 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 3 、擬任項目經理投標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項目經 理(包括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 |
項目技術負責人 | 1 | 1 、有 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2 、有效期內的(公路水運/□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 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 |
安全負責人 | 1 | 有效期內的(公路水運/□建筑)施工企業(y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 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 類)。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該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 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交工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擬委任項目經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則認定:
(1).若該合同工程協(xié)議書尚未簽訂,則其中標通知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和備選項目經理均視為有 “在建合同工程”;
(2).若該合同工程協(xié)議書已簽訂的,則僅合同協(xié)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該合同工程未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協(xié)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已經更換的,則現(xiàn)任項 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同時應在投標文件中附該合同工程項目發(fā)包人的同意更換證明材料, 否則更換前后的項目經理均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建設工程,不受地域、行業(yè)和投資性 質的限制。
4. 所附資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5 項規(guī)定。
5 、項目經理要求的業(yè)績若為大中修或小修保養(yǎng)工程的均不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