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XYZB24-694(二次) 呼和浩特局集團公司臨河運營維修段臨哈線k35+762、k34+995橋梁檢測項目招標結果公示
各投標人:
ZTXYZB24-694(二次) 呼和浩特局集團公司臨河運營維修段臨哈線k35+762、k34+995橋梁檢測項目招標采購評標工作已經結束,現(xiàn)將確定的中標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履約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標段一中標人: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鐵道建筑研究所
公示自****至12月23日止3天;在公示期間所有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可向點擊登錄查看監(jiān)察部門提出,市電:****。
異議受理程序:
異議實行實名制,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以異議函件的形式向招標方監(jiān)察部門提出。
異議函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異議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二)異議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三)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異議請求及主張。
(五)異議人為相關利害關系人的,應提供與招標采購活動存在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
(六)異議函件有關材料是外文的,異議人應同時提供其中文譯本,并附相關的真實性證明。
異議人為法人的,異議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異議人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的,異議函件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