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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東風路商業(yè)綜合體的招標公告

江蘇泰州 全部類型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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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東風路商業(yè)綜合體的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 東風路商業(yè)綜合體
標段編號 ****001001 標段名稱 東風路商業(yè)綜合體工程總承包(EPC)
公告開始時間 **** 公告結束時間 ****
工程類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風路商業(yè)綜合體已經由泰州市****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代理為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投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東風路商業(yè)綜合體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江蘇省:泰州市_海陵區(qū)
2.2工程規(guī)模:項目規(guī)劃占地37821(約56.73畝),建設M會員店總建筑面積69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1000,地下建筑面積28000。配套建設道路,給排水,供配電,消防,停車位等基礎設施。
2.3工期要求:50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fā)包內容
合同估算價(萬元)
****001001
東風路商業(yè)綜合體工程總承包(EPC)
在招標人提供設計方案、設計任務書等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完成本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項目管理、采購、施工、工程交(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2年)內的保修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并配合業(yè)主完成辦理項目的報建、報批、工程結(決)算、工程交付使用等工作。
47172.0
2.5付款方式:詳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具備/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執(zhí)業(yè)資格;

3.3投標人(含采用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投標人)資質須同時滿足下列(1)、(2)要求:

(1)投標人(投標人采用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資質按照聯(lián)合體協(xié)議約定的分工認定,其中負責設計的單位其資質須符合本項要求)設計資質須具備下列①、②、③條件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甲級;

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甲級;

(2)投標人(投標人采用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資質按照聯(lián)合體協(xié)議約定的分工認定,其中負責施工的單位其資質須符合本項要求)施工資質: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及以上資質;

3.4 投標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應具備的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中的施工單位(即負責施工的單位)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擬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①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或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且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單位正式員工;

②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應當具有 一級建筑師 執(zhí)業(yè)資格,且為設計單位(即負責設計的單位)正式員工;

③投標人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施工單位(即負責施工的單位)注冊并具備 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 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 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yè)擔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6)投標人須提供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繳納養(yǎng)老保險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1.1)。

(7)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兼任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可兼任設計項目負責人。

3.5 業(yè)績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單項合同簽約合同價(或總投資)200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總承包業(yè)績;

(B)設計業(yè)績要求:以設計負責人身份,完成過單項合同簽約合同價(或總投資)200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

(C)施工業(yè)績要求:以施工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過單項合同簽約合同價(或總投資)200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

業(yè)績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施工業(yè)績和工程總承包業(yè)績以竣工驗收佐證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設計業(yè)績以 設計合同簽訂的時間 為準)。

注:如果投標人采用非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的類似工程業(yè)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予認可;如果投標人采用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的類似工程業(yè)績不是聯(lián)合體成員承擔的項目,不予認可。有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變更情形的:不予認可 □以下情形予以認可(房屋建筑工程主體結構封頂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變更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的),個人業(yè)績由變更后的人員所有;

(2)投標人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承擔過單項合同簽約合同價(或總投資)200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總承包業(yè)績(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類標準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B)設計業(yè)績要求:承擔過單項合同簽約合同價(或總投資)200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類標準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C)施工業(yè)績要求:承擔過單項合同簽約合同價(或總投資)200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類標準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

業(yè)績有效期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施工業(yè)績和工程總承包業(yè)績以竣工驗收佐證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設計業(yè)績以 設計合同簽訂的時間 為準)。

注:如果投標人采用非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予認可;如果投標人采用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不是聯(lián)合體成員承擔的項目,不予認可;

3.6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時,投標人(投標人采用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包含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在泰州市****

以上被曝光的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

3.7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3.9其他

① 自 2023年1月 20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自 2024 年1月 20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注:上述3.4(4)、3.4(5)、3.6、3.7、3.9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4.招標文件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00時00分至****00時0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電子交易平臺7.0;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09時30分
6.評標方法
6.1是否評定分離:是;
6.2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具體方法如下:

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一般應當采用兩階段評標。

第一階段:先對設計文件及資格審查資料(實行資格后審的)進行評審。在設計文件評審及資格審查(實行資格后審的)合格(具體合格分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的投標人中,只有設計文件合格且得分匯總排在前7家的(末位出現(xiàn)得分相同的情況除外,若末位出現(xiàn)得分相同的情況,則同分跟進增加進入第二階段評標的投標人數量),才能進入第二階段評標,設計文件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少于7家的,全部進入第二階段評標。

資格評審(實行資格后審的)

條款號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1.1.2

資格評審標準

營業(yè)執(zhí)照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安全生產許可證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設計單位無須提供)

企業(y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證明材料(如有)

具備企業(y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證明材料

資質證書

具備有效的資質證書

資質等級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財務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業(yè)績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信譽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聯(lián)合體投標人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guī)定

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設計文件評審

條款號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2.1.6

設計文件合格性評審

合格分:15分

2.1.6

擇優(yōu)進入第二階段評審

設計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7 家(末位出現(xiàn)得分相同的情況除外,若末位出現(xiàn)得分相同的情況,則同分跟進增加進入第二階段評標的投標人數量)

2.1.7

設計文件得分是否帶入第二階段

帶入 □ 不帶入

……

……

第二階段: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方法對商務技術標進行評審。

初步評審

條款號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1.1.1

形式性評審標準

投標人名稱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投標文件簽字蓋章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3.7.6簽字、蓋章要求

報價唯一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暗標

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的要求

……

……

1.1.3

響應性評審標準

投標內容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guī)定

工程質量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guī)定

投標有效期

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guī)定

投標保證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guī)定

投標價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4項載明的最高投標限價

誠信投標承諾書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無評標辦法第2.2.1.5條所列情形

……

……

詳細評審

條款號

評審因素

分值

1.2.1

商務標

2分

1.2.2

經濟標

64分

1.2.3

技術標

34分

2.2.2.1

評標方式、評審因素及評審順序

1、評標方式

□ 定性評審

□ 定量評審

定性+定量評審

2、評審因素:

商務標

經濟標

技術標

3、評審順序: 技術標(初步設計文件)、技術標(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商務標、經濟標。


綜合評估法二:適用于方案設計完成之后的工程總承包招標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技術標:初步設計文件:25分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9分

經濟標:工程總承包報價:64分

商務標:項目管理機構:2分

序號

評分項

評分因素(偏差率)

評分標準

1

1.1初步設計文件(25分、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1.設計說明書(4分)

1.設計說明能對項目的設計方案解讀準確,構思新穎。

2.簡述各專業(yè)的設計特點和系統(tǒng)組成。

3.項目設計的各項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是否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4.項目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及地方規(guī)劃要求。

評分:優(yōu)4.0分,良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未提供0分。

2.總平面設計(4分)

1.總平面設計構思及指導思想。

2.總平面設計結合自然環(huán)境和地域文脈,綜合考慮地形、地質、日照、通風、防火、衛(wèi)生、交通及環(huán)境保護等要求進行總體布局,使其滿足使用功能、城市規(guī)劃要求。

3.總平面設計技術安全、經濟合理性、節(jié)能、節(jié)地、節(jié)水、節(jié)材等。

評分:優(yōu)4.0分,良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未提供0分。

3.建筑設計(4分)

1.建筑設計各項內容完整合理并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建筑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及地方規(guī)劃要求。

3.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是否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評分:優(yōu)4.0分,良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未提供0分。

4.結構設計(3分)

1.結構設計各項內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2.結構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

3.結構布置圖和計算書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標準要求。

評分:優(yōu)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0.5分,未提供0分。

5.設備設計(建筑電氣、給水排水、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jié)專項設計,總分4分)

1.各專業(yè)設計內容完整合理并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各專業(yè)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及地方規(guī)劃要求。

3.各專業(yè)設計的經濟技術指標是否滿足招標人功能需求。

評分:優(yōu)4.0分,良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未提供0分。

6. 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應用(2分)

1.對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進行評分。

評分:優(yōu)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未提供0分。

7.綠色建筑與建筑產業(yè)化設計(2分)

1.采用科學合理的綠色建筑(建筑節(jié)能)措施。

2.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tài)建筑理念與措施。

3.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綠色建筑標準。

評分:優(yōu)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未提供0分。

8、經濟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編制內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設計說明書要求。

3.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標準的規(guī)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關的政策文件規(guī)定。

評分:優(yōu)1.0分,良0.7分,一般0.5分,差0.2分,未提供0分。

9、設計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2.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

評分:優(yōu)1.0分,良0.7分,一般0.5分,差0.2分,未提供0分。

注:1.初步設計文件各評分點得分,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2

工程總承包報價(64分)

報價評審(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費用)(62分)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進行算術平均,該平均值下浮3%-4.5%(具體數值由招標人在3%、3.5%、4%、4.5%中確定四個及以上數值,開標時隨機抽?。樵u標基準價。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1分;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0.15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2.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簽字后,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 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 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前款所稱評審錯誤僅限于評標委員會基于招標文件中約定的查詢方式、查詢地址以及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時發(fā)生的錯誤。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瞞事實,或者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造成招標人、投標人對評標結果產生爭議的,不屬于評委評審錯誤。

投標報價合理性(2 分)

本項指標用于對工程總承包報價中不合理報價的評價,以下評審方法供參考:

1.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招標范圍相一致;

2.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投標初步設計文件相匹配;

3.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投標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相匹配;

4.工程總承包報價中的風險金計取是否明確、合理。

說明: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3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9分)

1.總體概述(2分)

對工程總承包的總體設想、組織形式、各項管理目標及控制措施、設計、施工實施計劃、設計與施工的協(xié)調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

優(yōu)1.9-2.0分,良1.7-1.8分,一般1.5-1.6分,差1.4分,未提供0分。

2.采購管理方案(1分)

對采購工作程序、采購執(zhí)行計劃、采買、催交與檢驗、運輸與交付、采購變更管理、倉儲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

優(yōu)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3.設計管理方案(1分)

對設計進度、設計質量、設計重點難點的控制措施,設計過程對工程總投資控制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

優(yōu)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4.施工平面布置規(guī)劃(1分)

對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等內容進行評分。

優(yōu)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5.施工的重點難點(2分)

對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等內容進行評分。

優(yōu)1.9-2.0分,良1.7-1.8分,一般1.5-1.6分,差1.4分,未提供0分。

6.施工資源投入計劃(1分)

對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進行評分。

優(yōu)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1分)

對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的使用等內容進行評分。

優(yōu)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注:1.招標人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選擇增加上述各評分因素,但“評審項”分值不得調整;也可在招標文件中細化明確評分標準的內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評分因素的規(guī)定分值。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中(項目管理機構評分點除外)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他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3.“技術標(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總篇幅不超過 100 頁,每超過1頁扣 0.2分。

4

項目管理機構(2分)

1.擬投入的項目管理人員中(除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從事建筑工程施工的負責人(即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資質單位的人員)同時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yè))或者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職稱(或以上)得0.5分。

2.擬投入的項目管理人員中(除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同時具備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職稱(或以上),有一人得 0.5分(同一人只計算一次,與上述1、2項人員不得重復),最高得1.5 分。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指: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或暖通空調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或者機電工程專業(yè))、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或者機電工程專業(yè))、注冊造價工程師(土建專業(yè),或者機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及以上)資格。

以上人員要求提供職稱證書、注冊資格證書及投標人為其繳納的近3個月(2024年9月-2024 年11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添加進電子投標文件,未提供原件掃描件不得分。如為聯(lián)合體投標,擬投入項目管理人員提供其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的近3個月(2024年9月-2024 年11月)的社保證明材料。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招標代理機構:
地址:
海陵區(qū)****
地址:
泰州市****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人:
孫女士
電話:
****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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