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樓8樓天臺房屋公開招租公告
一、 項目名稱:門診樓8樓天臺房屋公開招租項目 二、 項目編號:****
三、 項目預算:年租金底價2.5萬(不含稅),租期2年。
四、 項目基本情況:
房屋面積20平方米,樓頂平臺約20平方。位于門診樓8樓天臺,無電梯直達8樓,需電梯到達6樓后,步行至8樓天臺。
根據(jù)原合同約定,原承租方享有租金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權。
五、項目要求:
房屋租賃用途
房屋用途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徐州市城市管理以及業(yè)態(tài)控制的相關要求。用途須與醫(yī)院相關業(yè)務不形成明顯競爭關系。禁止用途:重工業(yè)相關項目、歌舞娛樂場所、鋁合金加工制造業(yè)、餐飲(有明火操作)、車輛維修保養(yǎng)、煙花爆竹、浴室、棋牌室、油漆、液化氣充裝等涉及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農藥、環(huán)境(噪音)污染或與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相沖突的經營項目。
六、競租報價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唱標書面報價方式(租金于競價結束后當場公布,競價低于租金底價無效)。一般報價以百元為精確單位。
七、招租流程須知
1、招租公告通過點擊登錄查看附屬第三醫(yī)院網站發(fā)布。
2、報名方式,自****起至****16:00。
3、報名登記地點設在徐醫(yī)大附三院招采辦(復興南路388號醫(yī)院內后勤樓307室),報名登記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徐老師,電話:****。項目具體咨詢電話:張老師,****。
4、原承租人仍需報名參與招租事宜,參與競價,等競價結果產生后,原承租人當場確定是否接受競價結果,如接受則享受同等條件優(yōu)先承租權,如不接受則放棄同等條件優(yōu)先承租權,競價最高方為成交方。如無人競租或競價無效,原承租人必須按租金底價承租。如原承租人不接受租金底價,視為棄租,必須在原合同到期后的10天之內騰空房屋,并將房屋恢復原狀交還醫(yī)院。
5、報名截止后,如有三個或以上的競租方,醫(yī)院進行現(xiàn)場競價,如原承租人參與競價,招租房屋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優(yōu)先承租權,原承租人按照報價乘以1.05為承租價參與競價;如出現(xiàn)報價相同,則進行二次競價。若原承租人放棄同等條件優(yōu)先承租權,競價最高者即為成交人。
6、競租人(包括原承租人)如擾亂招租秩序、干擾招租工作、操縱、壟斷、惡意競價、串通、損害招租方或他人合法權益的,將取消其競價、成交資格,同時招租方有權追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7、競租時間:待定,屆時電話通知。地點:待定。參加人員限帶一人,應攜帶好相關身份證件,提前半小時入場辦理簽到登記及相關手續(xù),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競租具備條件
1、競租人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或有效續(xù)存狀態(tài)的企業(yè)法人,具有良好資信,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礙。
2、意向競租方報名時須填寫《門面房招租報名登記表》,經營用途一經登記不得更改。
3、報名時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報名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意向競租方為自然人應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審核原件);企業(yè)的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現(xiàn)場提交報名資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授權委托人企業(yè)社保繳納證明,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4、意向競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報名的,不予接受其報名。發(fā)現(xiàn)意向競租方有虛假行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報名和承租資格。
5、意向競租方應在報名前自行對招租房屋進行實地察看,成交后不得以沒有充分了解標的物的情況為由不履約。
6、報價單按照附件格式報價,報價不得低于底價,報價單蓋章密封后,開標競租時現(xiàn)場交上。
九、承租義務條款
競租成交后,競租方即轉為承租方,其必須遵守:
1、承租期內,若承租方有任何違約行為,出租方將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責任。
2、租金繳納方法: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前繳清,以后合同期內每年租金在相應租賃年度的第一個月的第一周內繳清,逾期不交的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3、承租方在房屋實際使用中,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登記的意向經營項目;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如有以上行為,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4、租賃期間,出租方以現(xiàn)有房屋狀況交付,不負責租賃期間的房屋維修,承租方應在房屋交接時查驗房屋質量,有問題可向出租方反映,待房屋修繕后再行交接。如在承租期內因房屋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后或合同中途因故(承租方)終止,承租方進行裝修的不可移動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補償裝修或添附殘值。
5、其他具體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十、管理與服務
房屋具體管理工作由徐醫(yī)大附三院總務處負責,承租戶需承擔以下義務:
1、法律責任自負;
2、水,電,物業(yè)管理等所有經營相關費用自理;
3、各種證照自行辦理;
4、店面裝潢和水電安裝自理,室外裝潢須符合城市管理要求;
5、按時交納租金。
徐醫(yī)大附三院招采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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