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信資產關于湖南萬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戶不良債權選聘合作清收機構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一、采購項目基本概況
1、采購項目名稱:財信資產關于湖南萬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戶不良債權選聘合作清收機構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采購內容:為推進處置進程,加快項目處置回款,我司擬將持有的湖南萬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戶不良債權采取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選定1家中選供應商提供法律服務,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同時考核供應商在約定的時間節(jié)點完成的工作量,付款方式依據項目完成情況付費(具體以簽訂的合同為準),委托期限為12個月,若在代理期內達到我司相關要求和工作效果,則可進行續(xù)期。
5、采購預算:人民幣195萬元(人民幣壹佰玖拾伍萬元)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或其他組織,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五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合格供應商的特定資格條件:
(1)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司法行政部門批準,取得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且通過最近年度的年檢;
(2)供應商及擬任主辦律師在近五年內無執(zhí)業(yè)違法違規(guī)記錄,無行業(yè)協(xié)會、司法行政等部門給予處罰(處分);
(3)項目擬任主辦律師要求執(zhí)業(yè)三年以上(含三年),協(xié)辦律師要求執(zhí)業(yè)一年以上(含一年)。
3、不在采購人供應商禁入名單中。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5、合格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
(2)與本次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3)與本次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4)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磋商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1、所有供應商須在****9時00分前,在《財信金控采購管理系統(tǒng)》(https:****。
具體操作參見平臺供應商操作指南(供應商操作指南網址:https:****)。
2、需要提交報名資料:
(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被授權人簽字);
(2)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掃描件(加蓋公章)。
3、本項目在《財信金控采購管理系統(tǒng)》(https:****。
4、《財信金控采購管理系統(tǒng)》平臺服務電話:譚工****。
提交資料如有偽造或虛報,則取消該單位的報名或響應資格。
四、響應文件報名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1、首次響應文件的提交截止時間:****09時00分。
2、首次響應文件的開啟時間:****09時00分。
3、首次響應文件的開啟地點:財信大廈。
4、在截止時間后未上傳響應文件視為放棄響應。
五、質疑和投訴
1、供應商對采購活動事項如有疑問的,應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向采購人提出詢問。采購人將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答復。
2、潛在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存在歧視性條款的,應在下載磋商文件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向采購人一次性提出。如對質疑答復有異議,可向相關部門投訴。
六、采購人信息
采 購 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財信大廈
聯 系 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