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研學活動
承辦單位比選公告
**** 學年度上期
根據《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 〕 8 號)《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等文件要求,圍繞立德樹人、育人目標,以學生發(fā)展為本,以培養(yǎng)學生的綜合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為核心,全面提升學生綜合素質,把培養(yǎng)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經學校支委會研究決定,擬對 **** 學年度上期研學活動承辦單位進行公開比選。
一、比選人資質、
所需材料及相應要求
(一)參加比選的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備法人資質,有合法的承接中小學社會實踐、研學旅行等相關經營許可的營業(yè)執(zhí)照。
2. 公司商業(yè)信譽良好,運行良好,公司無自身風險,有相對固定的具體辦公場所,管理制度、財務制度健全,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
3.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能力,有一支相對固定的運營團隊,研學實踐導師持有教師資格證,能提供員工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員工結構、社保購買情況良好。
4. 公司具備較成熟的運營管理經驗和能力,有以往的運營成功案例。
5. 具備自有實踐基地的公司,應提供場地使用材料,或證明其是下屬基地的材料。
6. 能夠提供與學校教育內容銜接的愛國主義、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教育等研學實踐課程、特色課程。
7. 具有交通運輸資質或提供與合法單位的合作合同。
8. 具有食品衛(wèi)生合格證或提供與合法單位的合作合同。
9. 具有一套完整的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 。
(二)規(guī)范收費應當對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做到精準核算,及時向學生及家長進行公示,對貧困家庭學生研學費用適當減免。費用收取和支出要公開、透明。擇優(yōu)挑選有資質、信譽好的承辦機構,費用構成及明細要及時公開。
(三)落實安全責任參選單位要認真配合學校落實活動的課程方案、研學路線、安全預案、保險購買等,防止出現不適合該年齡段學生的活動內容,或超出研學旅行時間、范圍等情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確保為師生購買意外險,投保承辦方責任險,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二、比選流程
(一)有意愿參加比選的單位,在2024 年 10 月 12 日 17 : 00 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相關資質材料及聯系方式。具體材料請參閱上述 “ 比選人資質、所需材料及相應要求 ” 。
(二)學校進行統(tǒng)一登記,并對提交了材料的單位進行初審,學校組織評審委員會對初審入圍的單位進行比選。
(三)學校與在比選環(huán)節(jié)中勝出的單位簽訂研學活動采購合同。特此公告。
學校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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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2024 年 10 月 10 日